泉州网3月14日讯(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郑英好 陈曾敏)在超市买到过了保质期的酸奶,能否要求赔偿?遇到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纠纷,该如何正确维权?一起来看看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去年12月22日,刘先生以5.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6月25日,成都陆女士向封面新闻求助报料平台反映称,在一家超市买到了变质的熟食,导致自己拉肚子,要求超市赔偿。超市表示,陆女士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是超市买到的食品引发不适,只愿意补偿10倍损失。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2024年6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某大型连锁超市花费36元购买了某品牌的“蒜香口味火腿肠”。当晚回家食用时,发现包装内有严重的异味,陈先生意识到火腿肠已经变质,根本无法食用。陈先生第二天到超市的售后服务中心反映此事,要求超市赔付购买价格的十倍赔偿。
来源:南国早报 近期,男子杨某在百色市右江区一家超市花费30元,购买了几样过期食品。随后,他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偿5000元,并退还30元购物款。近日,右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近日,家住让胡路区的孙林(化名),在小区超市买了两袋红肠,回家后直接放进冰箱,打算周末给孩子做烤肠。两天后孙林拿出红肠,这时,他才看烤肠的包装,发现红肠已经过保质期4天了。也就是说,购买当日,烤肠就已经过期。气愤的孙林拿起烤肠就要去找超市,可转念一想:“如果超市不认账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