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保证或者以责任保险合同等方式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据此变更保全内容或者解除保全的,进入终局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直接执行担保财产、第三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或者由保险人赔偿被保全人遭受的损失。
周末好啊,各位小伙伴,今天是咱们强制执行法草案正文第三条的解读,笔者的计划是保持日更,每天写一条,不多写,也不写多 ,避免写得连篇累牍,笔者没有需要发表核心期刊的野心,就想写点接地气,轻松愉快的法律科普短文,博各位小伙伴一乐,在此同时还能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也算是笔者为中国法治化进程贡献了一点微薄的力量吧。
【内容简介】 本书是国内首部以民事执行裁判工作为视角,从理论到实务对人民法院这一新生的审判领域进行深入思考和全面梳理的专业书籍。该书2020年即着手编写,并根据民事执行裁判工作的新实践、新发展不断充实、更新、丰富内容,数易其稿,历时逾两年终于付梓出版。
目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年1月19日。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关于审理以物抵债纠纷的31条指导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01.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债务,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规定:“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
“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各地也陆续出台诸多限制“老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