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文件中指出: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在如今的中国农村,土地问题逐渐引发广泛关注。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土地被买断的现象愈发普遍。一方面,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面,这一变化对许多农村家庭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农地圈注意到,据四川农网报道,2014年底,四川内江市市中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县区,承担着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等任务。这句话说白了,就是农民把自家的耕地“有偿”“退出”,还给集体,并领取一定数额的补偿。一、农民耕地退出有哪两种退出方式?
今天,写一篇关于农村老人养老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农村基本剩下的都是一些老人和儿童,家里年轻的人,都出去打工或自谋生计,为了生活奔波劳碌,那么农村的老人们都老了,以后土地谁来耕种,国家的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怎么能完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