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丹 通讯员 韩宁近日,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存在携带电动车进入电梯轿厢等违法行为。经核查后,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业主罚款200元,这是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个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电动车作为便捷实用的一类交通工具,在市场受欢迎程度是不容小觑的,城市、乡镇道路随处可见这类车型。《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条例中涉及电动车相关的包括电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像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一律禁止停放。
8月27,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对非标电动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通告》,《通告》说: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的通告》等要求,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免费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进行防盗识别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