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的好,亲戚朋友关系再好,也不要一起合伙做生意,因为往往出于过度信任,很多细节和约定并不详尽。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矛盾,严重时,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今日案例王先生和李小姐是多年好友,因李小姐开设了一家网络公司,王先生决定投资100万元和她一同创业。
1991年4月,无意中聊到做生意,大家都有共同的语言,说做就做,当时我们有三个愿意一起合伙做,其他几个没有加入,当时大家都想是哥们也没有说什么条条款款,当时每人拿了八九百块钱就开始了,一开始我们买了两部小孩骑的电动摩托车,在工厂的球场里按次收费,大家都在场守生意,可能是第一次做,不会吆喝,生意不好,赚不到钱,大家又瞄准了当时非常火的卡拉OK,于是又开了一家小卡拉OK厅,当时说好了生意好就把大家凑的钱和拿的设备折成钱返给大家,以后赚的归大家所有,平分。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近日,王女士匆匆来到山西省高平市公安局报警,称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被骗了。原来,王女士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偶然结识了韩某。经过多次接触,王女士发现韩某温柔体贴、出手阔绰,二人逐渐成为了好朋友。
本人80后属于资深的打工一族,更多的是不甘心,所以才找人一起合伙做生意。经过一系列的考虑,最终选择了美业。在如今这个追求美的时代,美容行业可谓是一片繁荣的景象。许多有梦想、有激情的创业者选择合伙开办美容店,以期在这个充满机遇的领域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