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吴先生(化名)在入职登记时虚假填报了此前的工作经历,用人单位保险公司在试用期内背调时发现了该情况,并以吴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吴先生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万元。
用人单位在背景调查时,发现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虚假填报工作经历,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了虚报工作经历的吴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万元的诉请。
求职简历适度美化是提炼优势,合理展现自我,但简历“造假”的性质则截然不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劳动者简历或学历造假,因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做背景调查时,发现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虚假填报工作经历,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了虚报工作经历的吴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万元的诉请。
一份好的简历是应聘工作的敲门砖。却因为无法胜任让公司蒙受了损失。双方对簿公堂,判决结果怎样…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四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医疗、体检相关工作近十年,其应明确知晓“执业医师”“中级职称”的概念及需具备的资质。
近日,北京市丰台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王某因在简历中虚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王某于2023年6月19日入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财务工作。
为了炮制一份拿得出手的简历,李望(化名)谎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成功入职一家诊所管理岗。事情败露后,诊所认为李望存在欺诈行为,将其告上法院并要求返还所有的工资、奖金。南京市六合区法院日前公布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判决李望返还部分工资共计3.5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一些求职者没有精彩的履历却“过度包装”求职简历,后被公司发现并辞退,这样公司是违约解雇吗? 6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求职者萧艳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