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2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总结汇报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生态科对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总体汇报。第三方服务单位围绕项目实施与质量控制、排污口数量、特征、分布分析和整治建议等内容作了专项总结汇报。
原标题:临夏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中国甘肃网5月13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虎)记者近日从临夏州有关部门获悉,自生态环境部将临夏州列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地区后,当地紧盯“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五大环节,全覆盖开展摸排,精准制定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工作要求,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入河排污口作为污染物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节点。
鲁网5月25日讯为推进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衔接融合,深化水利、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进行衔接,实现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并联审批。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排污口监管的目标任务及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工作要求,12月,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工作指南。
1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规范我省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是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环节。近期,生态环境部制定出台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实现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强化入河污染物源头管控,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分级审批权限,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划分方案》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试行)》近日出台,明确了省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权限划分,分为省、市(县)两级。这意味着山东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常态化管控,体现了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决心。
入河排污口是水体治理的“牛鼻子”,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入河排污口的定义、分类、设置、登记、监测、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