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老城改造不断加速,全国各地开发、建设如火如荼,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许多当事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一天突然收到不知道什么机构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说自己的房子是违建,隔几天房子就被拆除了,由于强拆事件频频发生,甚至有些执法部门觉得强拆是理所应当的一样,而好多当事人被突如其来的强拆都把自己搞蒙了。
已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无证住宅、厂房、养殖场等经过多轮协商沟通都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此时失去耐心的征收方往往会寄出“以拆违促拆迁”的惯常手段——不针对涉案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转而由综合执法部门、乡镇街道等对其涉嫌违建情形立案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按查违建的程序试图将其强制拆除,从而迫使被征收人配合搬迁签约腾房。
宅基地未批先建,符合两个条件,谁也不敢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若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家房子被列为文物,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湖南怀化的李先生却犯了愁。据媒体报道,李先生家被当地文旅局认定为明末清初的古建筑,成了文物保护建筑。他家现因人口多不够住,想要重建却不被允许,因为文物保护建筑只能维修不能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