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扬州市经信委网站发布《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获悉,今年扬州市对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市民,将在国家、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最高给予3.5万元的市财政补贴。
10月28日,扬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为市民提供最高每人600元的换新补贴。这一活动将促进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绿色升级。上午,在市区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记者看到,不少消费者前来打听以旧换新的具体政策。
央广网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王锡斐)9月18日,《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布,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活动时间自《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力度 (一)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领域。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1万、1.5万和2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车长的不同最高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车长的不同最高补贴8万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对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
随着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落实,以及最近刚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都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本文为您解读2014年上半年江苏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对于热门问题“江苏电动汽车都享受哪些补贴政策”给予讲解。
记者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从现有的6个国家试点城市扩大至全省13个省辖市。今后,对车辆购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维持在6个市的范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增加到13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