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国有企业单位的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完全是两个概念,因为机关事业编制要通过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筛选等一系列的过程,相对来说是非常的繁琐和不容易,考进一个机关事业编制可能一个岗位,最后几百个人甚至上千个人在竞争。
众所周知,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里,除编制内人员外,还存在很多的编外人员,由于体制的原因,对编制数额严格控制,各地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好的办法,面对工作,可能会聘用一些编外人员,利用办公经费来发放工资,但是在一些医院和国企里,在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资格的单位里,居然在很多地方也存在劳务派遣,就很让人疑惑:这些用人单位这些骚操作尊重劳动法了吗?
体制内,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事业单位都存在着大量的编外人员,早些年政府用人制度不规范,八九十年的时候编外人员普遍与体制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了本世纪初,体制内用人制度开始规范,在当时的通俗理解就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与企业这类普通劳动单位不同,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的公益性质,所以不属于劳动主体,故而无法作为劳动主体签订劳动合同。
说到编外人员相信网友想到的都是不稳定、临时工等等标签,确实,在一定层面笔者也不否认这样的看法,就连编外人员自己近些年也可谓说是战战兢兢,说不定哪天一个政策文件下来自己就失去了这份工作,是的,这就是现在编外人员的现状,但笔者今天想说的是,尽管是没有编制的编外人员,也不是想退就能清退的,这就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