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历程。农民对土地的所有: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确定了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
经营体系强是农业强国的重要特征,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新阶段,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深刻把握我国农业经营体系演变的历史脉络,在认真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的基础上,准确定位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目标要求,形成科学可行的实施路径,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顺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不断完善并赋予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和长久制度活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新经纬10月27日电(谢婧雯)26日,建构中国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大会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70周年论坛在京举行。多位农业发展领域专家学者与海内外校友、师生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庆祝建系70周年、建院20周年庆典。
深刻认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整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回答三个重大问题——是否符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方向、是否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小规模承包农户是否要消亡始终保持历史耐心,从政治高度
(欢迎点击视频,观看本期《每日一习话》)习近平:要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充分释放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强烈信号。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农业强国、实现的农业现代化,既有国外一般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快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出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