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务派遣工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所以劳务派遣员工的一切事情,都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只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安排和提出工作质量的要求,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不负有任何的责任。
我在平时遇到劳动者求助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有很多案件都是涉及到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用工模式,这两种用工模式在对付劳动者时,那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联合起来施加在劳动者身上的骚操作真的是令人大开眼界,闻所未闻,维权难度极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