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孙某系周村区北郊镇居民,2024年1月15日,孙某与淄博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主播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孙某系该公司女主播,公司为孙某提供演艺规划、培训和形象策划等服务;孙某每月直播时间不得少于156个小时,每天开播6小时以上为一个有效天数;同时还对收益分
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约定每月直播24天、每天直播6小时。主播突然停播,公司能否起诉索赔?7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0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杨希/漫画) 网络主播和平台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签下合作协议,网络主播是合作方还是打工人?近日,湖里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女主播因不满直播时长和公司管理停播,结果被起诉。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叶培欣近年来,随着以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成为热门行业。作为一种渐趋成熟的职业形式,网络主播的背后通常有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那么,主播与经纪公司如何合作与分润?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是否真能如主播预期?
【1818黄金眼】十天换了六七个运营?解约要赔50万?阳女士是江西人今年四十岁来杭州还不到一个月阳女士:我原来本来在老家,我也是一名主播。记者:做什么的?阳女士:做形体教练教学,就是给大家去分享健康的知识,让大家的身材更好,体态更好。
李律师:您好,我司是一家互娱文化公司,创建了自己的网络直播平台。我司为平台招募主播时,与主播及其经纪公司签订了《主播独家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未经我司同意,签约主播在直播竞品平台上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