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整理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本期典型案例主题是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案件背景:案例12023年5月,武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武平县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铸造车间淬火作业存在高温灼伤风险,作业场所未设置“高温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新京报讯(记者展圣洁)6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1月1日到6月20日,全市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37起、死亡140人,同比实现“双下降”。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5日讯(通讯员 曹荣磊 赵俊豪)近日,龙口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工贸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空压机房内的一处储罐)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行动本报讯(记者解丽)近日,北京市曝光第十三批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三起。三起案例中有两起涉及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在通报这三起案例的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安全提示。
针对该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于2022年8月24日前整改完毕,在应设置警示标志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
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对莆田市勇创合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对车间安全出口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指示标志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处罚决定书文号(涵)应急罚[2024]12号处罚事由莆田市勇创合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对车间安全出口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案 处罚类别1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