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确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指导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发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针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概念、范畴、基本要求、制度规定、管理体系、引入与退出程序、合同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以指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有序且规范地开展承包经营管理工作。
为全面提升四川遂宁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遂宁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标准(试行)》,并于2025年1月21日正式印发。
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评价退出机制,设置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