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涉事女子姚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案情显示,涉事女子姚某与甘某结婚后假装怀孕,还在“预产期”假借去医院生子、离家出走,后哄骗丈夫称“生下一子”,却拒绝丈夫探望和见面。
7月29日,浙江杭州的吴女士反映,2021年与朱先生在杭州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同居后朱先生才表明已婚事实。之后吴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双方就终止妊娠及补偿进行协商,但最终未进行手术。2022年吴女士产下一女,并于次月将朱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朱先生每月需支付抚养费2500元。
#我要上头条# #广东# #诈骗# #怀孕#近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例。据介绍,苏某与李某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苏某隐瞒其已婚事实。苏某谎称其已怀孕,二人决定结婚。李某向苏某支付彩礼、见面礼合计3万余元。
已婚男子徐某某与已婚女子杨某某婚外生情。急于“上位”的杨某某虚构怀孕事实,对男方纠缠不休,索要打胎费。男方正妻识破后报警。日前,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竟与另外一名女子同居生子。9月24日,南都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男子刘某谎称离异,在广东工作期间与女子徐某同居后生下一女,以夫妻相称。最终,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且以夫妻名义生活,是否构成重婚罪?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刑事案件,一审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法院查明,刘某与原配周某结识相恋,并在吉水县阜田镇人民政府办理婚姻登记,婚内育有二子。
检察日报 蔡某在已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又与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与另一男子网恋并骗取钱财。近日,经贵州省息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蔡某以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21年1月,蔡某与王某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