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小智申税小微,听说个人所得税APP又有新功能了,能跟我介绍一下吗?当然可以啦~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新推出“自然人个人票夹”功能啦!不仅可以实时智能归集自然人的发票信息,还可以定向推送、扫码开票呢~申税小微纳税人小智那这些功能都怎么使用呀?
更换了新工作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为了保障您在更换公司后能够及时地在预扣预缴环节享受到个税优惠政策,千万不要忘记更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扣缴义务人(公司)信息呦~下面就和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下如何变更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吧!
财务小王申税小微,我离职之后如何取消在原公司的办税员权限?您好,在个税APP里就能操作哦!对于被授予扣缴办税权限、代理办税权限的人员,可以在个税APP的个人中心页面找到“我的办税权限”模块。申税小微操作步骤1点击“我的办税权限”,在此页面可查看当前授权单位列表和授权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