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管后业委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业主能否要求公布其他业主的交费情况?小区的停车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还是业主共有?广东、福建等地法院近日陆续审结了多宗物业服务领域的案件,通过判决解答了令一些业主“头疼”的问题。
编者按:随着居民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常因停车收益而产生纠纷,地面停车与地下停车收益归属并不一样吗?如果权益属于业主,为什么业主还要交停车费呢?物业也对其付出了管理劳务,那么这部分收益到底应该属于谁呢?
小区停车位的收益究竟应归物业公司作为停车管理服务费,还是应视为业主公共部分的收益?近期,福州仓山区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要求小区原物业公司返还停车收益34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这一判决结果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法理?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徐淑竞杭州城北一小区去年11月交付,如今交付1年了,但是尚未成立业委会。最近,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发出公告,表示将对小区200多个公共车位实施停车收费,车位先到先停,收费标准是一天最高收取30元停车费。图源:IC photo业主们纷纷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