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安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涛于2021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双方对彼此均有好感,很快便开始筹备结婚事宜。根据双方父母的协商,男方小涛一次性向女方小丽给付6万元现金作为结婚彩礼,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再支付1万元彩礼。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我与她结婚时间短,我给她彩礼和三金是为了和她过一辈子,但是在一起才一个月就离婚了,她应把彩礼和三金都退给我。”“他骗婚,不诚实,才导致我们结婚一个多月就离婚。我也因为他骗婚而成了二婚,彩礼和三金是他应该赔偿给我的。
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彩礼新规”,成功调解一起闪婚又闪离的离婚纠纷,女方除了返还婚前购买的“三金”外,还向男方返还彩礼、礼金28万余元。这起离婚纠纷中,小帅和小美认识17天后,于去年1月举行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