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2月,中央决定废除军队现行的军官薪金制度,将军官现行级别改定为国家机关行政干部级别,根据中央军委公布的各级军官幅度表,军队干部定行政六级的基准职务为:现任大军区正职,军队级别为副兵团级,一般定为五级、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