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兴拟征告〔2024〕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近日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兴拟征号〔2024〕24号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地块1: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集体、南陆四组、南陆五组范围内。拟征收地块2: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集体、南陆四组、南陆五组范围内。拟征收地块3:位于安丰镇新北郊村集体、杨坝五组、杨坝六组范围内。
拆迁款共发放6.3万元,涉及4户村民,但后面只附了3份拆迁协议4.1万元……不久前,江苏省兴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安丰镇开展常规巡察。在翻阅黄庄村财务凭证时,一张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拆迁款发放明细表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市纪委监委。
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根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沙沟镇拟定于3月份启动兴化市洼地治理工程房屋搬迁项目联合调查和前期成本测算。
去年3月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兴化市2021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计划》明确,兴化这些地块将被征收,涉及高垛新村东侧地块,龙津河地段,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杨花村房屋征收,何家垛二期房屋征收,江浙商业广场、温州商城房屋征收,水乡路南、漪澜宝邸东侧、白涂河北侧地块,施耐庵东路征收,开发区征收等,建设规模约53.2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