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当代国际海洋法将海洋世界,从法律上划分为国家内水、领海、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并且相应的形成了内水、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域制度。
在国际海洋划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中确定相关海岸和相关区域的标准的判例法。在相关区域是否通过评估“向海延伸”、“预测”或“潜在权利”的重叠来确定的问题上,判例存在差异,这破坏了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可预测性。
第三节海洋领土争端与航行自由 一、海洋领土争端对航行自由的影响 海洋领土争端,是指两个或更多的国家的海洋领土主张发生重叠而产生的领土争端。[1]由于海洋领土争端的存在,使得海洋区域也存在权利未定的状况。
央视新闻 12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代理副秘书长马蒂亚斯,交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和相关海图。该《声明》及海图将在联合国网站公布。什么是领海基线?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Ocean Affairs and the Law of the Sea,Baselines: An Examination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p.22,见原文链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梓昂 记者 贾晓静)关于菲律宾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表示,菲律宾所谓“海洋区域法”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将导致南海局势复杂化。
中新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张蔚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8日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了解,菲律宾正式出台“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毛宁:中国外交部已就菲律宾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召见菲律宾驻华大使提出严正交涉。
11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了解,菲律宾正式出台了“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毛宁表示,中国外交部已经就菲律宾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召见菲律宾驻华大使,提出严正交涉。
外交部网站11月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出台“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的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菲律宾共和国于2024年11月8日出台“宣布菲律宾共和国管辖的海洋区域法”(以下简称“海洋区域法”)和“授权总统在菲律宾群岛水域建立群岛海道法”(以下简称“群
11月10日,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公布了黄岩岛的领海基线。同一天,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公布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的标准名称。此前,菲律宾总统马科斯正式签署“菲律宾海洋区域法”和“菲律宾群岛海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