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起,由国务院公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全国范围内地表以下的水谁来管、如何管都有章可循了!《条例》对地下水超采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对划定超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作出了相应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来源:【宁夏日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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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哪些问题?有哪些制度安排?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介绍:“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是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202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8553.5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为1198.2亿立方米。”
扬子晚报网12月10日讯(记者 薄云峰)告诉所有江苏居民,如果你发现周围有超采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的行为,你可以直接拨打新闻媒体的电话,按照最近刚刚通过的《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下水节约和保护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城乡供水、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2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为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