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督促指导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2月4日消息,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