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2日电(甘剑伟 黄庆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等7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着力解决城乡融合发展空间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在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办理的基础上,打破城乡壁垒,在全城区198个村庄设置乡镇登记服务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不出村、家门口领证,让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
【广西要给农村房子发证了!城镇居民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更好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于土地征收、土地开发利用等业务,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今年2月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
1月2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已有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按照“房地一体”的登记要求,以“总登记”的模式,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月2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广西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目标是今年底前登记颁证率超过90%。
近年来,广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开展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金融等领域改革,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广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显化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4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我区确定上林、鹿寨、蒙山、河池市金城江区、扶绥5个县作为自治区第一批试点县,各选择1个村开展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村试点工作,先行先试探索我区延包的具体政策和路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