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聘请律师进行诉讼双方是要签订委托合同的,诉讼都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那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清收是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手段,既是现金清收的主要回款来源,也为呆账核销等处置方式奠定了基础,所以对于不良贷款应坚持应诉尽诉的基本管理原则,这也需要借助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支持,加快处置进程,提高清收效果,尤其是在重大疑难案件的风险代理方面。
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发通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三条第项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7月3日,江苏省律师协会正式印发《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及相关示范文本。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健全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管,引导广大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推进江苏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律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原告某银行诉被告甲公司及担保人乙、丙、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银行因本案诉讼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约定:案件实行风险代理,代理费用为3万元,其中签署本协议后向乙方预付代理费30%,法院判决后预付30%,剩余代理费根据案件执行回的金额按比例进行支付。
不是所有律师都是一开始就收费。律师收费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零风险代理,这种收费方式一般都是先掏钱后干活,无论官司输赢钱都不退。第二种收费方式叫全风险代理,就是全部的风险由律师来承担,前期一分钱都不用付,最后按照挽回损失或者是回款比例的3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