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地点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 王蔓蕾)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显示,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4年第14号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完善个人转让上
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证监会12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远程办理申报。
【财政部等三部门: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财联社12月27日电,财政部等三部门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其中提出,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地点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
证券时报e公司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出,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地点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称,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地点应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