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工信部明确发文,支持L3及以上级别的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应用。文件出来后,就相当于自动驾驶有了规章制度。因为以前很多东西都已经具备了,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了,但是法规上过不去。同时有相关车企参与了法规的制定,接下来大家就可以放开手脚去做了。
6月21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支持有条件的自动驾驶、L3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这代表着,国内的允许在公开道路上使用的智能驾驶功能,很快会从现在的L2级驾驶辅助向L3级自动驾驶迈进。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科技综合报道】10月6日消息,通用汽车正在全力推进其L3级自动驾驶系统的开发,旨在实现驾驶员在特定条件下不必时刻关注路面的自动驾驶体验。这一消息由通用汽车软件与服务工程高级副总裁Dave Richardson在接受外媒采访时透露。
2月1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通过微博表示,此前“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网络造谣案已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据小鹏汽车法务部,2月13日,小鹏汽车就有人在网络上造谣“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向公安机关报案。
每经记者:刘曦 每经编辑:易启江随着《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公布,政策层面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透明的制度规范。这意味着,个人乘用车驾驶人在遵守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的前提下,可以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
在这里还要说一下我们常常听到的 L2+ 辅助驾驶,同济大学汽车学院的朱西产教授曾发表过对于 L2+ 的看法:“L2+ 级按照 L3 为目标进行开发,采用高算力域控制器 E/E 架构,支持高精度地图,预埋了 L3 等级自动驾驶的硬件,可以通过 OTA 迭代,在部分 ODD下成长为 L3 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