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对于国企退休职工,他们将迎来不小的挑战与机遇。2023年,惠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一项政策,无疑就是财政部宣布提前下达了337.83亿元的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以便在2024年1月份即可用于支持各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改制企业面对问题及应履行的义务目前,国企进行改制中存在方案不完善、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合规等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制后如何被安置问题成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如果职工安置处理不当,必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损坏企业形象,影响社会安定。
回顾过去的二十几年,仅此一次大裁员,使一些年过50岁的国企干部职工被所谓内退,把国有企业的资产抵给私人老板,并由他们发放300多元生活费,但当时社会平均工资已达1000多元,之后逐步上涨到了2000多元,私企老板给他们交的内退养老金费用是按最低60%购买,用这种办法对待国企老干部老职工,历上没有见过,此后也没有出现第二次。
2024年从国企退休,工龄有40年,养老金和企业年金发了5100元,算高吗?比如这位在2024年4月份办理退休的国企退休人员,总工龄是有40年的,但因为退休地是辽宁鞍山,所以养老金计发基数就比较低,而可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也是比较低的,再加上职业年金的待遇,每月也才有5100多元的,那这个金额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
有人把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待遇低,归罪于企业所有制是公有制,公有制造成了企业经济效益差,造成了产权归属不合理,公有制下容易出懒汉,这种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必然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降低生产效益,减少企业利润,甚至出现企业亏损以致破产现象。
国有企业从1988年前后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和个人开始交纳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的养老保险规定需缴足15年才能在满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但在2000年前后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绝大部分缴费都不足15年,造成他们很多人现在老了到了退休年龄都无法领到养老金,按政策规定如果补足满15年的缴费需要自已掏钱交纳一大笔滞纳金,这给很多本就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家庭带来了较重的负担。
上周我去上海一个企业讲课,晚上一起吃饭时,董事长说了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刻,他说“总感觉现在国企改革政策,多如牛毛,解读更是千差万别…让企业无所适从。感觉自己哪哪儿都是问题,哪哪儿都不对…道理好像一听就懂,但就是不知道应该从何处下手,感觉非常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