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总计出生人口14.4亿,总计去世人口5.7亿-6.3亿,净增人口7亿以上。去世人口-数据:是公开查询到的去世人口数据,去世人口-数据2是计算得出,计算方式为上年度总人口+下年度出生人口-下年度总人口,大部分年度相差不大,但1950-1954、1959-1961这两个时间段相差比较大;
1949年我国总人口为5.4亿,其中城镇人口占比为10.6%;1954年总人口达到6亿,1964年达到7亿元,1969年达到8亿,1974年达到9亿。1981年达到10亿,这一年城镇人口占比超过20%。1995年总人口超过12亿,1996年城镇人口占比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