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最典型的就是2017年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在巨蟒峰攀岩打26枚岩钉一案,三人为了满足自己攀岩的兴趣,不惜用电钻、岩钉、铁锤破坏景区岩石,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刑,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
近日,三名游客为追求刺激携带攀岩工具到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景点,使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26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现此案已经移交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该院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
攀爬三清山巨蟒峰的3名浙江驴友因涉嫌故意损毁文物将被公诉,面临刑罚。今年4月,3人为拍视频攀上巨蟒峰,后经景区人员劝阻原路返回。攀爬过程中,他们私自用电钻打孔在山体内打入26枚膨胀螺栓钉,对山体造成不可修复的损毁。你怎么看待这3名驴友的行为,是景区小题大做还是他们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