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一本好书,或者影视剧集、综艺节目……解说类视频,是深受受众喜爱的“电子榨菜”。然而,视频制作者解说他人文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呢?近日,海淀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4年度)》,对这一问题予以回答:关键在于解说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问题的新表现,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短视频平台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基础把关能力和水平,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
近日,在TikTok上,出现了许多电影解说片段,数百万的外国人沉迷于其中,一个接一个地刷着,简直停不下来。流水线式电影解说攻占TikTok,成为了海外市场的一大生意。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这个女人叫小美,这个男人叫大壮。
11月12日,“话题#张艺谋说对电影解说短视频很无语#”冲上热搜。张艺谋直言作为电影导演看到此类短视频很难过,并呼吁观众走进电影院,而非仅通过手机快速浏览3分钟电影解说。影视解说短视频基于影视作品二次加工,在讲解过程中大量引用影视作品片段,此类行为是否涉及侵害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