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帮忙#在现代司法体系中,"亲亲相隐"这一古老的刑罚原则仍然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和体现。尽管在法律条文中可能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仍考虑到亲属之间的关系和人伦常情。本文将通过举例说明,说明"亲亲相隐"如何在现代司法中体现,并探讨其对社会的意义。
2008 年,在武汉举行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笔者听到武汉大学郭齐勇教授谈论“亲亲相隐”问题。当时友人建议说:“翟先生,您研究法家,法家是推动当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传统资源,重视社会连带责任,与儒家强调“亲亲相隐”不同,你应加入这场争论。”
“人情面子”“亲亲相隐”的文化根基是差序格局式的中国社会关系结构,根植于中国人“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的道德认知中,不同社会关系下所感知到的人际道德义务差异在邪教滋蔓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催生了邪教亲传亲、友传友发展模式。
金逸菲 《中华法系之精神》第五作者,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就具体内容而言,中华法系中的伦理原则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及礼法并用、慎刑恤罚、三纲五常、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废疾减免、亲属互为容隐等等。
统一性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突出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向内凝聚’的统一性追求,是文明连续的前提,也是文明连续的结果”。
被大众认为“积贫积弱”的宋朝,却在治理体系、司法制度等多方面闪现出现代文明的光辉。除了讲求分权制衡的“共治天下”、高度发达的契约制度,更有繁密的成文法(包括民商法)、先进的立法程序、专业的司法考试以及缜密的司法程序。
推崇道家的西汉史学家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指》中曾这样评价法家:“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人类社会在寻求共性标准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提倡个性文化— — —民族文化或本土文化。而近百余年来,中国在对传统的不断批判中失去了“自我” 。在我们现代的学术研究中,我们找不到震撼的传统,找不到可以给我们自信的传统。
《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我们在起草《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稿时,首先组织起草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在起草工作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