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5日,借款人王某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王某红借款8万元,约定月利息1.5%。2021年2月7日,经原告王某红和借款人王某玉结算,共欠本金及利息94440元。
来源:广西高院 亲戚朋友想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在审核的时候发现没有贷款资格,于是央求你以自己的名义帮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承诺贷款到期后由其偿还。在此情况下,名义借款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不久前,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