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房屋市政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首次写入法条,并在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罚则为: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们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如下,供参考使用。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各地准确识别、判定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依规督促相关各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红线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官方发布的《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制定出台房屋市政工程、内河运输船舶、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一并集纳发布供收藏学习,对照排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