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月十编辑|知法明律晓理湖南湘潭的傅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在开车时通过后视镜看到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子摔倒在马路上,傅先生好心停车上去搀扶,却不料那女子反咬一口,认定是傅先生撞倒了自己,索赔1000元。
6月28日下午6点多,杭州市临平区李家桥社区村一路口,一七旬老太趴在李先生的车前拦住李先生的去路,手捂额头,表情痛苦,引来众人围观,车主李先生不断地向路人解释,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喊着:“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撞的她,我只是好心扶她一下!”
文|沈言案文章由沈言案头条首发男子好心地扶路边骑电动车摔倒的女子,不想对方不仅没有一句感谢,交警来了判决要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当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时,我们又如何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吴子婷想寻求毛浩宇的保护,至少让自己在这个小区里不用每天被指指点点那些莫须有的事情。毛浩宇终于回来了,吴子婷立刻迎了上去,拉着他的胳膊,“老公,你再帮我和妈妈说一句好不好?”“说什么?”毛浩宇一时没有想清楚。
前两天约闺蜜上街,车停在路边等她。一个老太太骑着三轮车逆行经过蹭了我的车,下车时不小心摔了。估计是怕赔钱,坐在地上不肯起来了。那我肯定报警啊,他儿子来了之后胡搅蛮缠说我撞的。还好有监控,所以就回去了?没想到他儿子不知道哪里弄到的我的工作地址,直接来单位闹,已经两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