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吁 青 通讯员 何云炎 吕慧敏)“判决生效当天,就收到了法院退还的516元诉讼费,这工作效率也太高了!”近日,某广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艳娇律师收到银行短信后,专门打电话给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法官何斯琳表达谢意。
6月28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该院全面启动“胜诉即退费”工作,这是武汉法院首次推行此项改革。胜诉即退费,就是说若案件胜诉,承办法官会在案件生效后,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账号信息,直接在审判管理系统上发起退费审批流程,法院财务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9日讯(通讯员 刘晶)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以主动服务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温度,今年1月,桃江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收退费实施细则(试行)》。
为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宗振宇来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费收退窗口,以普通当事人的身份咨询窗口工作人员诉讼费交纳和退费流程,并针对体验过程中诉讼费退费慢问题提出了建议。宗振宇指出,一要落实线上“+”诉讼服务,减轻涉诉企业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