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日政办字〔2023〕25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日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已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今天,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知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中
今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共六章六十六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法律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