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人对于是否在农村翻建老房或建造新房感到纠结。面对这一问题,我的观点是:不建议在农村进行房屋建设,特别是旧房的新建。从实用价值角度出发,尽管有人梦想退休后能在农村享受宁静的田园生活,但实际上,大多数城市居民退休后很难长期居住在农村。
按照现行法律政策规定,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包括公职人员、城市居民等,对在农村老家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继承,虽然房地一体,但由于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使用权有限定,因此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使用宅基地,但不能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损坏无法使用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
近年来,全国楼市总体呈现出降温趋势,多地房价跌幅较大,二手房市场更是出现了卖不动的现象。有一个网友对笔者说,他近段时间回村,想将家里闲置的宅基地利用上,建上楼房,以备今后养老生活,谁知刚准备开工,村干部却从中阻拦,称村里已不让建房,让他赶紧停工,不然建了也是“违建”,要被拆除,这是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