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以后,各地都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公布最新修订的版本,并且已经正式执行。细心的网友会发现,此次各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部分地区针对产假和婚假进行了调整。而婚假和产假关系到每一位职工,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吃亏。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去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了修改,此次修改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各地的《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也基本上修改完毕,此次修改完毕后跟大家息息相关的产假、婚假、育儿假、陪产假都有所调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