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每月可享受房租补贴。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为创业者减轻创业场地租金负担,支持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6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该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5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申领天津市居住证后,结合其租赁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区有关规定享受子女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科技申报、职业资格评定、评选表彰等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并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享受积分落户政策。
今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天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9月16日消息,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 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举措》),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政策举措》共5部分,33条政策举措。
日前,市住建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有关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各类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补贴资格证明有效期等事项,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从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租赁服务收费等10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从源头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住房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天津对原有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了修订,作为配套政策的《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也进行了相应修订,两个细则今天正式施行,其中都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看——
央广网天津4月25日消息(记者张强)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年内可申请创业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