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可以进行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6、各
在株洲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有这样一个团队叫“特殊人员收治所”,由10名民警和11名辅警组成,他们着警服穿白大褂,承担着全市特殊违法犯罪人员的羁押工作,他们和患有传染风险的在押人员近距离接触,圆满完成了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守住了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的工作底线。
哪些疾病看守所不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收押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的妇女的,不予收押。
□ 毕亚磊“李检察官,自从6月24日就解除社区矫正措施,到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俺心里还是很高兴,就想跟您打个电话。”7月26日,“提前”解除暂予监外执行的刘某心情愉悦地给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德中打电话说道。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