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带领数十名工人参与建设铜川照金森林消防项目,谈好的劳务费用主体封顶结90%,剩余10%在6个月内付清。然而,因为属于挂靠“国企”施工,他们多次向挂靠方或被挂靠方讨要,剩余的30万劳务费拖欠10个月至今未付。
挂靠公司侵吞挂靠人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我们深圳也好,全国也好,在装饰行业也好,在建筑行业也好,是时有发生的情况.那我这里讲的500万的工程款,是我身边的朋友发生的,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那针对这种情况,也是我朋友跟我分享反馈的,他觉得至少有这样的几点解决方案:第一点.当你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一定要非常强硬的,及时的有这家挂靠企业的老板来协商,把可能会发生的所有的情况要告诉他。
近日,中方县法院为19名农民工追讨回16万余元工资,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2月,被告姚某挂靠警某公司,并以警某公司名义从锦某公司处转包五新钢模钢构项目的安装工程,原告张某等19人在该工程中从事施工工作。
对于挂靠方,也就是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在未能及时获得工程款项时,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呢?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