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功能评判标准》中规定,如果在手部结构完整的情况下,手功能为100%,按5个手指的活动范围及正常功能需要划分给各个手指,其中,拇指占整个功能的40%,而其他手指中,功能权重最高的也只占一手功能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