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猜测已久的延长生育假福利今日终有“官方”回应:女方拟延长60天,给男方护理假20天。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成都市卫健委2月25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答复称,目前成都市执行的产假规定分别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关于《四川省实施办法》中的纯母乳喂养假执行问题,我们已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