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法制时报| 记者陈敏记者4月29日从省高院了解到,经报请海南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从5月1日起,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将在全省法院实施。据了解,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物理分离,从而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
案例:甲在某网店购物,发现该网店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于是向甲所在地B省M市工商局举报。M市工商局收到举报后发现该网店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该平台的经营者所在地是Z省H市,于是向Z省H市工商局移交了该举报材料。
中国网1月22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三审。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建议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上升为正式制度。
写这篇文章时,感觉好像就在说废话似的,但还是想着当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你可以提异地管辖权协议啊。因为如果你不提异地管辖权,到时候在异地审理你又过不去的话,而又不知道人家提交什么资料,一开庭,当庭就会直接宣判你缺席败诉,你就要按人家提的要求被执行。
近来,个别执法部门的违规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从海南省高院了解到,从5月1日起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据介绍,与全国其他地区不同,海南推行的是“轮转式”管辖为主、集中管辖为辅的异地管辖改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属地法院审理还是在指定的异地法院审理。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在本市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天津建设规划》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将在天津市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法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