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母女办理继承却遇到了阻碍,需要取得大伯、姑姑的配合。为什么遗产继承还关系到大伯、姑姑?原来这和家人去世的时间有关系。近日,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结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各人继承份额,判决涉案房产归女儿小吴所有,由小吴向母亲、大伯、姑姑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父亲张某因病去世,两个女儿和继母李某却因为一套住房闹上了法庭。生前,张某曾留下遗嘱表示,这套住房由他与妻子李某各占50%产权份额,其将自己的50%产权份额赠与两个女儿,去世后由两个女儿各占25%产权份额。但两个女儿认为,在父亲住院期间,继母未尽到扶养义务,不应继承遗产。
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可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还能否继承遗产?赵大娘与钱大爷系再婚夫妻二人已结婚近20年且没有再生育子女后钱大爷因病死亡 钱大爷名下有一套房产,现法定继承人赵大娘想继承这套房产。
求助人凌女士今年年初想要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的房产份额,可没想到,实际操作起来手续比想象难办很多,她得知,自己需要出示去世近百年的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而太奶奶去世已经近100年了,相关材料很难找到。凌女士一家在2000年买下了这套售后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