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为方便申请人贷款还款,增加冲还贷提取方式,7月1日起实施。时间方面,冲抵日为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对于符合冲抵条件的,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进行冲抵,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
来源:【赣南日报】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他是一名现役军人,于2022年4月用部队的住房公积金在赣州经开区贷款买了房,购房两年来一直用银行卡内存款来还房贷。2023年底他结婚了,妻子是赣州一市直单位职工,没有购房,住房公积金已缴满一年。想知道能否用配偶的公积金来偿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