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有不少上海市民反映收到过这样的短信通知从发送方号码来看既有保险公司、券商也有不知名企业然而面对这样的“好心”提醒你有印象勾选过相关业务吗?又或者,当短信末尾附带“退订或续约”电话号码时真的能拨打吗?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曾慧日常生活中,部分商家为了营销,有时会选择向手机用户展开“短信攻势”,发送海量的促销、新品等营销短信,让很多人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那么,商家究竟能否随意向消费者发送营销短信?面对商家这种“短信攻势”,有消费者享有安宁权和免打扰权吗?
作者:史洪举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29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退订短信资费由营销信息发送方承担”。近日,工信部回复称,“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并纳入下一步工作统筹考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手机用户基本上都收到过营销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