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咨询:“我上班的单位效益不好,逐步裁员。去年,通过工会制定了一套员工手册,里面规定:上班时间看手机、上网做私事,都属于严重违纪,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本期嘉宾王玥 律师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王玥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维度去探讨。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对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他们的作案手段也被一一揭露。 2019年10月,被告人杨某、瑞某等人共同出资,在境外成立白金公司,他们招募成员并安排他们偷越边境至窝点,担任所谓“键盘手”的角色,实施诈骗活动。
周五了,社长灵魂拷问:上班心思都还在吗?上班时间会刷手机网购吗?(毕竟618到了)还是会在网上冲浪“摸鱼”?注!意!了!有人就因为上班时间刷手机被单位开除了!事件回顾余某于2016年入职公司,从事行政经理岗位。
不难看出,这则话题不仅代表了广大打工人的心声,更是反映了当下许多企业并不合理的手机管理规定。身为打工人就毫无手机自由使用权,但凡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就一定是在“摸鱼”,这种身为打工人就必须时时刻刻绷紧神经为公司劳作的思想,究竟是哪里的“潜规则”?
在深圳工厂打工,有的工厂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工厂会要求员工在上班的时候把手机统一存到指定的柜子,或者来到车间后由产线基层管理干部统一放到流水线的收集箱。对于员工来说,上班的时候是没有时间玩手机的,就连中休的十多分钟也只能坐着静静发呆。
□杨炜烨(山西大学)2月18日,有网友反映,浙江嘉兴一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布通告称,一经发现员工在工作时间看手机便罚款1000元。此外,通告还规定,员工有上班迟到、提前离岗吃饭、体系运行未按公司管理要求去做、车辆未停放指定位置等行为,均一次罚款1000元。
临工之中有普通农民工,也有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亦不乏城市的失意者,从事着最苦最累也最不稳定的工作。然而,正是这群人赋予了一座城市最朴素的生长力量“开张了!开张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记者接到一个临工的电话,他坐在前往工地的车上,背景嘈杂,语气兴奋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陈诺、吴慧珺、
乌苏市民葛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做前台接待工作,公司规定上班期间不许看手机,但其实要求得并不严格,同事们平时都带着手机。前几天我在上班的时候看了一会手机,被经理看到了,要罚款500元,让我把罚款交给财务部门。我的工资不高,不想交罚款,但又怕丢了工作。请问公司的罚款合理吗?